甄試入學
113學年度甄試入學管道
- 報名日期:112.10.5上午9時~111.10.23下午3時止
-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請先至網路申請銀行繳款帳號,完成繳費後始得上網報名
- 招生名額:16名
- 甄試項目:資料審查50%、口試50%
- 口試日期:112.11.18(六)
- 口試地點:本校管理學院4樓
(詳見網路簡章)→簡章下載
考試入學(招生中)
考試入學管道
報名日期:自112年12月19日(二)上午9時起至113年1月11日(四)下午3時止(繳費至下午3時30分,先報名後繳費)
招生名額:8名 (依當年度公告為主)
項目:資料審查100%,繳交資料如下:
- 履歷自傳
- 大學歷年成績單
- 其他:可檢附學期課程報告、研究報告或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證明資料,例如語文成績、曾擔任班級或社團幹或參與國際學術或商管學生會活動、或其他學術研究證明、重要競賽及獲獎證明等)。
網路簡章下載:https://exam.ncnu.edu.tw/doc/R113/113NCNUmas.pdf
報名網址:https://exam.ncnu.edu.tw/1Mas.html
不舉行口試
僑生申請(招生中)
僑生申請碩士班管道
申請日期:2023 年11月1日起至12月15日
招生名額:6名
評分項目:資料審查100%
招生簡章(請點我)
申請費用:國內大學畢業之僑生及港澳學生 ~免費~
申請人資格
1. 僑生
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 14 條規定,在臺灣地區大學取得學士學位(含應屆畢業)之僑生,得向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申請入學大學校院碩士班。申請人需經僑務委員會審查符合僑生資格。
2. 港澳學生
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第 12 條規定,在臺灣地區大學取得學士學位(含應屆畢業)之港澳學生,得申請入學大學校院碩士班。申請人需經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審查符合港澳學生資格。
3. 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
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 23-1 條規定,在臺灣地區大學取得學士學位(含應屆畢業)之「具外國國籍,兼具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未曾在臺設有戶籍,且最近連續居留香港、澳門或海外 6 年以上之華裔學生(以下簡稱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得申請入學大學校院碩士班。申請人需經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審查符合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資格。
申請時間與登錄:
自西元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15 日截止。
申請人請先至海外聯招會研究所申請專區(網址:https://cmn-hant.overseas.ncnu.edu.tw/graduate)登錄個人基本資料並選填志願。各項細目均須逐項輸入完整。輸入中、英文姓名、出生日期時,須注意與身分證明文件、畢業證書所載一致。
申請人應依欲就讀校系意願由高至低依序填寫至多 4 個校系志願,若填寫超過 4 個志願者,逕依所填寫前 4 序位志願作為申請志願,不再另行通知。填寫之志願非「2024 年秋季入學僑生及港澳學生申請就讀碩、博士班校系分則及招生名額一覽表」所列系所,該志願不予採認,亦不另行通知。
繳交文件:
1. 列印申請表一式 1 份:申請表需經申請人簽章並貼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 1 張。
2. 身分證明文件 1 份:僑居地身分證(或護照)影本或中華民國身分證(或護照)影本等證件。
報名時以應屆畢業身分申請者,可先檢送應屆當學期在學證明或已加蓋應屆當學期註冊章戳之學生證影本;但至遲必須在入學前(西元 2024年 9 月間)取得畢業證書供分發學校審查,否則將視為報名資格不符,已經分發者撤銷入學資格。
4. 在臺之大學(研究所)歷年成績單正本 1 份:如應屆當學期成績尚未取得,免附該學期成績單。
(1)中文自傳(必繳)
(2)學習研究計劃書(必繳)
(3)語文能力說明或相關證明文件(選繳):中文或英文能力證明
(4)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選繳)
文件上傳:
1. 以上文件採網路上傳方式繳交。申請人須於西元 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臺灣時間下午 5 時前至系統上傳並提交志願校系審查資料,系統將產生「志願校系審查資料上傳確認頁」,並以電子郵件寄發供申請人留存參考。
2. 未完成線上提交者,一律不予分發。
3. 各系所招生規定及應繳資料請至海外聯招會網站(https://cmn-hant.overseas.ncnu.edu.tw/chapters)查閱「2024 年秋季入學僑生及港澳學生申請就讀碩、博士班校系分則及招生名額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