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專題參賽規則

  109學年度企業管理專題競賽規則

100年10月6日企業專題說明會通過
102年3月27日企業專題委員會通過
102年9月18日企業專題委員會通過
103年1月8日102學年度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103年9月23日企業專題委員會通過
104年6月24日企業專題委員會通過
105年3月30日企業專題委員會通過
106年3月15日企業專題委員會通過
106年3月29日105學年度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108年3月28日企業專題委員會通過
108年5月15日107年度第6系務會議通過
109年9月8日企業專題委員會通過
109年10月28日109年度第2系務會議通過
110年2月26日企業專題委員會通過
110年3月3日110年度第6系務會議通過

 

一、 參賽人員:以修讀企業管理專題課程之學生為限,發表人員務必親自參與專題。
二、 企業管理專題主題的訂定範圍,分為創業競賽及企業輔導二種主題進行,競賽前擇一主題報名參賽。
2.1創業競賽組:
至少參加一場校外競賽(企業專題競賽發表會前參賽)
2.2企業輔導組:
I. 與一個企業合作為原則
II. 得申請政府補助計畫
三、 參賽專題小組需繳交下列資料至系辦:
3-1. 專題展示海報1張及電子檔(解析度300dpi以上)【發表會前一個月繳交給系辦】
3-2. 專題論文紙本、參與校外競賽/企業輔導活動之重要性與成果、及授權書一份【發表會前二週繳交給系辦】
3-3. 專題論文、及參與校外競賽/企業輔導活動之重要性與成果電子檔(所附內容:論文全文-請以PDF存成一完整檔案,包括問卷(問卷以附錄呈現),請勿拆開成數個檔案;檔名:名稱(題目)_指導老師。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發表會前二週繳交給系辦】
四、 各參賽專題小組繳交至系辦之專題論文及檔案,於企業專題競賽發表會前不提供公開閱覽,僅供評審評分之用。
五、 競賽時間及地點:訂於下學期期中考週公告;並辦理抽籤決定各競賽小組報告順序。
六、 競賽規則:
6-1. 企業管理專題競賽發表會,由全系師生共同參與。
6-2. 各小組於發表會當日於8:50前先至總接待處完成報到,並繳交當天報告使用的PPT及影音檔檔案予工作人員,以利檔案安裝及測試。
6-3. 請各組自行準備名牌,以方便評審之用。
6-4. 主持人及工作人員由系學會派員分組擔任。
6-5. 發表現場備有電腦和單槍投影機,發表人可於休息時間先行試用調整各項發表設備。
6-6. 未參加發表會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雖有專題報告書面資料,仍以棄權論。
6-7. 參賽小組須於規定之場次內由小組成員推選代表作口頭簡報,並接受詢問,進行必要之答覆與說明。
6-8. 專題發表時間每組報告 8 分鐘,現場有計時人員,初次6分鐘響鈴1聲;7分鐘響鈴2聲,8分鐘連續長聲為最後提醒。加上 Q&A 4 分鐘,3分鐘響鈴1聲,4分鐘連續長聲為最後提醒,若評審委員無後續提問,得依委員同意,提前結束問答。時間控制亦將列入"現場表現"之評審。
6-9. 發表前後可予以禮貌性之掌聲鼓勵,但發表中禁止任何喧嘩,質問與掌聲等,足以干擾會場秩序之情事。若有影響發表會進行之情事,主持人、評審有權採取必要措施,參賽隊伍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 評分方式及獎項:
7-1. 評審評分總分為100分。
7-2. 評審項目:
I. 海報5%
II. 書面報告(45%)(包含研究報告之整體架構、參與校外競賽/企業輔導活動之重要性與成果及研究成果的創新性)
III. 現場報告(50%)(包含可行性、台風、簡報設計、時間控制)
7-3. 評審委員:聘請3位學者/業界專家擔任評審。
7-4. 評審獎項:
I. 由3位學者/業界專家,進行評審二種主題前四名及佳作獎項。
II. 由觀眾及任課教師票選其它最佳特殊獎項。
八、 獎項規劃:二種企業管理專題主題各取前四名(若單一主題組別不滿四組,名次即以組數為限),其餘為優勝獎。
8-1. 第一至四名頒發獎金(以禮券替代)<第一名$5000,第二名$4000,第三名$3000,第四名$2000>,優勝獎獎狀及獎金($1000)。
8-2. 其它最佳特殊獎項為:最佳創意獎,最佳台風獎,最佳人氣獎,最佳行銷獎,最佳默契獎等5項獎項,各獎項頒發獎金($1000)。

每組只能得一個特殊獎項(意即:每組至多得兩獎,一為名次獎,二為特殊獎項一項);

◆若某組在特殊獎項得到兩項以上相對高分者,以獲得最高分項目為準(意即:假如某組在最佳創意獎及最佳台風獎皆獲得最高分,分別-為30分及28分,則此組獲得獎項為最佳創意獎);
◆若有兩組同分,再由評審委員決定獲獎者。
九、 經費補助:
9-1. 海報印製,印製尺寸最大以A1為限 ,解析度為300dpi以上,每組最多可至系辦印製三張海報 。
9-2. 補助之經費每組最高5,000元、車馬費最高3600元(依學生事務委員會定訂之差旅費申請辦法實施)
9-3. 補助之經費請領、收支、結報及核銷等事項,應以專題執行期間內所發生支出為原則並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上述經費實報實銷。
9-4. 每年年度發票需於當年年底前送至系辦核銷,逾期則依規定不能核銷。所有經費請款截止日期為企業專題發表日。
十、 企業專題競賽發表會後,由系學會學術組繳交一篇關於企業專題報導。
十一、 本規則由企業專題委員會擬訂及審議通過並經系主任同意後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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