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系雙主修-雙主修

本系學士班學生申請外系雙主修

1. 本系學士班學生申請修讀其他學系為雙主修,以一學系為限。
2. 本系學士班學生於取得雙主修資格前,需修滿本系規定畢業學分數。

外系學士班學生申請國企系雙主修

(一)申請資格

外系學生自大一下學期起至大四上學期止(不含延長修業期限),累計原學系必修科目成績平均達75分,以及英文成績平均達80分(或🔗達學士班英文課程免修標準,申請時請附證書影本)者,得申請國企系為雙主修。

(二)申請程序

1. 每學期皆可申請,在開學後兩週內填具📝雙主修申請書,並附上成績單。
2. 申請書需先經原學系主任簽章同意,附上成績單後送至國企系辦(管院四樓431室)交給助理即可,請勿直接交給國企系系主任。
3. 經國企系辦核對資料無誤且符合資格後,由國企系辦交由國企系系主任簽章同意,一併送教務處核備。

4. 最後由國企系辦統一寄出錄取結果,並在國企系網頁公布錄取名單。

(三)修畢學分數要求

1. 外系學生以本系為雙主修,需修畢本系規定課程達47學分,始可取得雙主修資格。
2. 雙主修生第一次修習本系規定課程,必須修習本系開設之課程,不得修習外系開設課程後再申請抵免。
3. 雙主修生在原學系已修過與本系規定課程相同之科目,且該科目被計入原學系畢業學分者,需另修本系專業次領域必選修課程,補足其學分數。在申請修讀本系相似課程之前,須填寫📝抵免本系課程申請表交給國企系辦核備。
4. 雙主修生修讀基礎必修課程(如經濟學及實習(上)(下)、會計學(一)、微積分及實習(上)、統計學及實習(上)(下)、管理學等)且未計入原學系畢業學分者,可以任選管院各系開設相同課名課程,不必另修國企系開設課程抵免之,亦不必填寫抵免本系課程申請表。
5. 若雙主修生因為衝堂等因素而無法修足專業必修學分,於修業最後一年得於所屬專業次領域課程中選修至多6學分,抵免本系規定課程,亦須填寫📝抵免本系課程申請表交給國企系辦核備。
 

(四)放棄雙主修

申請放棄修讀雙主修時,請填具📝放棄修讀雙主修切結書,經本系及另一主修學系雙方系主任同意後,送註冊組簽請教務長核可。

 

雙主修國企系之課程列表

專業次領域 課程名稱 開課年級 學分 必選修
基礎院本必修 經濟學及實習(上) 大一上 3
基礎院本必修 會計學及實習(一) 大一上 3
系基礎必修 微積分及實習(上) 大一上 3
國際行銷與創新 國際禮儀與商務溝通技巧 大一上 2
基礎院本必修 管理學 大一下 3
系基礎必修 經濟學及實習(下) 大一下 3
基礎院本必修 統計學及實習(上) 大二上 3
國際企業經營與策略 組織行為 大二上 3
國際金融與財務 財務管理 大二上 3
國際行銷與創新 行銷管理 大二上 3
系基礎必修 統計學及實習(下) 大二下 3
國際企業經營與策略 國際企業管理 大二下 3
國際金融與財務 國際財務管理 大三上 3
國際企業經營與策略 國際策略管理 大三下 3
專業次領域 課程任選 不限 6
總共47學分,專業次領域課程見🔗國企系課程地圖
 

近五年外系學生核准雙主修國企系之人數分配

繪圖2.jpg


📌112學年度以後入學適用:112修業規則112修課列表
📌107學年度以後入學適用:107修業規則107修課列表
📌104學年度入學適用:104修業規則104修課列表
📌103學年度入學適用:103修業規則103修課列表
📌102學年度入學適用:102修業規則102修課列表
📌101學年度入學適用:101修業規則101修課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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