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學士班學生申請外系雙主修
1. 本系學士班學生申請修讀其他學系為雙主修,以一學系為限。
2. 本系學士班學生於取得雙主修資格前,需修滿本系規定畢業學分數。
外系學士班學生申請國企系雙主修
(一)申請資格
外系學生自大一下學期起至大四上學期止(不含延長修業期限),累計原學系必修科目成績平均達75分,以及英文成績平均達80分(或🔗達學士班英文課程免修標準,申請時請附證書影本)者,得申請國企系為雙主修。
(二)申請程序
1. 每學期皆可申請,在開學後兩週內填具📝雙主修申請書,並附上成績單。
2. 申請書需先經原學系主任簽章同意,附上成績單後送至國企系辦(管院四樓431室)交給助理即可,請勿直接交給國企系系主任。
3. 經國企系辦核對資料無誤且符合資格後,由國企系辦交由國企系系主任簽章同意,一併送教務處核備。
4. 最後由國企系辦統一寄出錄取結果,並在國企系網頁公布錄取名單。
(三)修畢學分數要求
1. 外系學生以本系為雙主修,需修畢本系規定課程達59學分,始可取得雙主修資格。
2. 雙主修生第一次修習本系規定課程,必須修習本系開設之課程,不得修習外系開設課程後再申請抵免。
3. 雙主修生在原學系已修過與本系規定課程相同之科目,且該科目被計入原學系畢業學分者,需另修本系專業次領域必選修課程,補足其學分數。在申請修讀本系相似課程之前,須填寫📝抵免本系課程申請表交給國企系辦核備。
4. 雙主修生修讀基礎必修課程(如經濟學及實習(上)(下)、會計學(一)(二)、微積分及實習(上)(下)、統計學及實習(上)(下)、管理學等)且未計入原學系畢業學分者,可以任選管院各系開設相同課名課程,不必另修國企系開設課程抵免之,亦不必填寫抵免本系課程申請表。2. 雙主修生第一次修習本系規定課程,必須修習本系開設之課程,不得修習外系開設課程後再申請抵免。
3. 雙主修生在原學系已修過與本系規定課程相同之科目,且該科目被計入原學系畢業學分者,需另修本系專業次領域必選修課程,補足其學分數。在申請修讀本系相似課程之前,須填寫📝抵免本系課程申請表交給國企系辦核備。
5. 若雙主修生因為衝堂等因素而無法修足專業必修學分,於修業最後一年得於所屬專業次領域課程中選修至多6學分,抵免本系規定課程,亦須填寫📝抵免本系課程申請表交給國企系辦核備。
(四)放棄雙主修
申請放棄修讀雙主修時,請填具📝放棄修讀雙主修切結書,經本系及另一主修學系雙方系主任同意後,送註冊組簽請教務長核可。
雙主修國企系之課程列表
專業次領域 | 課程名稱 | 開課年級 | 學分 | 必選修 |
基礎院本必修 | 經濟學及實習(上) | 大一上 | 3 | 必 |
基礎院本必修 | 會計學及實習(一) | 大一上 | 3 | 必 |
系基礎必修 | 微積分及實習(上) | 大一上 | 3 | 必 |
國際行銷與創新 | 國際禮儀與商務溝通技巧 | 大一上 | 2 | 必 |
基礎院本必修 | 管理學 | 大一下 | 3 | 必 |
系基礎必修 | 經濟學及實習(下) | 大一下 | 3 | 必 |
系基礎必修 | 會計學及實習(二) | 大一下 | 3 | 必 |
系基礎必修 | 微積分及實習(下) | 大一下 | 3 | 必 |
基礎院本必修 | 統計學及實習(上) | 大二上 | 3 | 必 |
國際企業經營與策略 | 組織行為 | 大二上 | 3 | 必 |
國際金融與財務 | 財務管理 | 大二上 | 3 | 必 |
國際行銷與創新 | 行銷管理 | 大二上 | 3 | 必 |
系基礎必修 | 統計學及實習(下) | 大二下 | 3 | 必 |
國際企業經營與策略 | 國際企業管理 | 大二下 | 3 | 必 |
國際金融與財務 | 國際財務管理 | 大三上 | 3 | 必 |
國際企業經營與策略 | 國際策略管理 | 大三下 | 3 | 必 |
專業次領域 | 課程任選 | 不限 | 12 | 選 |
總共59學分,專業次領域課程見🔗國企系課程地圖
近五年外系學生核准雙主修國企系之人數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