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英外語能力畢業要求
本系學士班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除應修學分外,需通過「學士班學生畢業外語能力基本要求實施要點」之🔗進階級要求,外語能力須達到以下任一要求:
(1) 本校英檢:牛津線上分級測驗(OOPT)成績達55分
(2) 多益(TOEIC)成績達650分
(3) 全民英檢(GEBT)通過中高級初試或中級複試
(4) 托福(TOEFL)紙筆測驗(ITP)成績達509分
(5) 托福(TOEFL)網路測驗(iBT)成績達64分
(6) 雅思(IELTS)成績達6.0分
(7) 第二外國語達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達B2等級。
達到以上英文檢定或第二外語檢測成績的取得時間不限於大學修業期間。通過系訂外語能力標準之學生,可隨時檢具相關測驗之正式成績單或證書至本校語文教學研究中心登錄,以作為「英文基本能力已通過本校檢定」之依據,歷年成績表上會加註「英文基本能力已達系訂標準」及「通過之測驗種類與成績」。
[補救措施]:
112學年度起,未能以英檢通過系訂英文能力基本要求之學生,得選擇下列方式之一來達到系訂英文能力基本要求:
1. 參加本校「進修英文線上學習」並獲得通過。或,
2. 累積「英文學習歷程」點數達90點
公告:語文中心自111-2學期開始推行「英文學習歷程」集點,點數自111-2學期開始計算。本系補救措施適用進階級點數要求,畢業門檻為90點,規定如下:
2. 獲得符合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英文學習歷程實施要點中可對應各系對學生英文能力基本要求之「英文學習歷程」點數。
[舊制]:若學生未能於畢業之前通過系訂外語能力畢業門檻,則得於大三(含)以上,於校訂選課期間內自行於選課系統上,修習本校開設之「進修英文(進階)」(上)(下)兩門課且成績及格。「進修英文」(上)(下)課程為零學分,每週上課二小時。若於上課期間通過英文能力測驗標準,得於當學期加退選期間辦理退選,或於當學期申請停修截止日前辦理停修。
碩士班英語能力畢業要求
本系碩士班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除應修學分外,需通過本系「碩士班修業規則」之要求,英語能力須達到以下任一要求:
(1)TOEIC達650分(或OOPT達55分)+選修碩班全英語授課(EMI)課程達4學分(必修課可計入)
(2)TOEIC達700分(或OOPT達57分)+選修碩班全英語授課(EMI)課程達2學分(必修課可計入)
(3)TOEIC達750分(或OOPT達59分)
其他等同TOEIC之國內外認可之英文考試及其分數等級,須經碩士班委員會確認。若學生未能於修業四個學期內符合上述規定,則適用補救措施。
[補救措施]:
若碩士生未能於修業期間通過英文能力檢定,則可使用以下任一措施滿足畢業要求:
1.自第1學期起,累積英文學習歷程各課程活動項目點數達90點,並填寫本系碩士班英文學習歷程點數申請表。
2. 至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
經指導教授同意在非華語地區舉行的國際學術研討會,以英文口頭發表與碩士論文相關之論文一篇。若為多位學生共同發表者,該篇論文之篇數計算需除以學生人數。申請時附英文口頭報告影片等相關佐證資料,並經碩士班委員會備案,等同通過碩士班英文能力基本要求。